9月14日,福建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《福建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辦法(修訂草案)》。
會議明確福建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審標準,決定增設青年獎項。會議強調,要注重公平公正,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、學術導向和價值取向,嚴格規范申報、評審、獎勵等程序,確保評出真正優秀的成果。要發揮導向作用,通過表彰獎勵,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,促進優秀人才不斷成長、優秀社科成果不斷涌現。要加大成果推廣,探索建立社會科學優秀成果推介機制,提升成果的社會影響力和轉化率,為科學決策、民主決策提供良好服務和智力支持。
來源:東南網